最近傑瑞的同學約了要聚會,本小姐莫名奇妙的變成了訂位小姐,沒關係,反正我也習慣了,主辦人說想吃美式漢堡,於是墨琳就朝著美式漢堡的方向尋找餐廳。

一開始我們決定去熟悉的樂子,一方面是好吃,一方面是價錢也不貴,無奈我們決定得太晚,星期天的訂位早就已經滿了,殘念。

於是,墨琳再挑了一間環亞商圈的餐廳(不是星期幾那一家,也不是外面回來那一家),幾年前去過幾次,大家的評價都還不錯,昨天中午我打了電話去訂位,訂位時一切都很順利,很高興能完成這個任務,我才能繼續專心的工作啊...

過了一天,下午五點多正在努力趕工的我接了一通電話...

小姐:李小姐妳好,我們是xx餐廳,請問妳今天是不是有打電話來訂了 15 位的位子?
我:是啊...(雖然我是昨天訂的位,但是那不重要)
小姐:不好意思,因為幫妳訂位的小姐是新來的,她忘了跟妳說,妳訂了 15 位,所以要先付訂金 5000 元。
我:蛤?這麼多?
小姐(笑):不然妳覺得要付多少呢?我們平均一個人的消費是七、八百,妳們有 15 位,先轉帳過來也是可以的。
我(還沒回神):我跟我朋友討論一下再跟妳確認好了。

電話掛了也沒多想,趕快打電話給主辦人,跟他說我要換餐廳,都星期五下午了,星期天 15 位真的很難訂,搞了快一小時才又重新訂好別的餐廳,也把高餐廳的訂位取消。

事後想想真的是很令人生氣(事發當時腦子裡塞滿了工作),本小姐吃過大大小小的餐廳,還第一次遇到訂位要付訂金的,老實說我也不是不能接受,只要是價錢合理,大家吃得開心,預付少少的訂金又何妨;但是我納悶的是,在訂位的隔天才打電話通知,還用這種揶揄的語氣告知,是覺得我們付不起嗎?原來這就是高餐廳的待客之道,不不,我們連當高餐廳的客人都沒資格,因為我不想還沒去吃就要先付 5000 元,那,就列為拒絕往來戶吧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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